晋城市市场监管局率先出台行政执法约谈制度
发布时间:2023-03-27 信息来源:
3月份,为深入践行“服务型市场监管”工作理念,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有效促进部门依法行政,晋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约谈制度(试行)》。
该制度共5章十七条,主要包括行政约谈的定义、原则、约谈对象和约谈程序等内容。该制度的出台旨在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罗文在今年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二场“部长通道”上指出的要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的要求。罗文指出,要在数字经济、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加强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强化预防性监管,尤其是要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处罚等手段,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纠正竞争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该制度指出,对行政相对人有违法之虞时或虽然违法但依法不予或免于行政处罚时,市场监管人员可以通过约请谈话、提出告诫、教导学习政策法规等方式,使行政相对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妥之处并及时纠正相关行为。同时,在实行执法约谈时,要以事实为依据,坚持适时、适度、从严掌握原则,不得随意约谈,更不得无原则约谈,确保约谈的严肃性。
实行行政执法约谈争取了行政相对人的理解和支持,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最大限度给予当事人自我改正、落实主体责任的机会,让监管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是维护行政管理秩序的一种柔性监管方式,对引导督促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