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省将依法治污与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有机结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多项主要指标创历史最优。3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关于2022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首次被党中央、国务院评为优秀等次。

  报告指出,2022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4.5%,同比提高2.4个百分点,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排名第二;PM2.5平均浓度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重污染天数比例为0.6%。三项约束性指标均提前达到国家下达我省的“十四五”目标要求。全省93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中,优良水体比例87.1%,同比提升14.8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全国第一。全省受污染耕地100%落实安全利用措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狠抓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淘汰4.3米焦炉产能1377万吨。治理工业企业污染,24家在产钢铁联合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8家焦化、20家水泥熟料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主体工程建设,42家焦化企业完成全干熄焦改造。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累计淘汰燃煤小锅炉2.3万台,完成清洁取暖改造650万户。持续推进运输结构调整,1200余条道路实施优化通行政策。持续开展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实施夏季臭氧削峰、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治理。建成40座人工湿地,完成62项省级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治理5条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和54个农村黑臭水体,完成634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632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汾河流域5847个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印发《黄河流域(山西)水生态环境建设专项规划(2022—2025年)》,系统构建我省黄河流域“源、点、环、带”生态化治理路径。开展春浇农业灌溉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和保汛期水质稳定专项行动。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全省受污染耕地100%落实安全利用措施,重点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整改率达99%,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完成全省37个化工园区和19个垃圾填埋场、危废处置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强化新污染物治理,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加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与此同时,我省不断压实环境监管责任,组织了环保定点督察和专项监察,推动解决问题2300余个。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案件3681件。防范化解一般环境风险隐患2300项、重大隐患70项。(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