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晋城市康辰医药有限公司销售不合符药品标准中药饮片“莲子 ” (标示生产批号:20171201;生产企业:安微华鼎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案 |
当事人名称: | 晋城市康辰医药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 91140500111201294M |
法定代表人: | 崔盛 |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药品管理法》( 2015版 )第七十四条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 |
救济渠道: | 如不服 山西 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365bet手机开户_365bet官方网_365bet线路检测中心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太原市 中级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备注: |